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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资讯

TR-PASS使用须知(113/10/15新制)

最后更新时间:2024/10/15

一般版
TR-PASS 使用规定及须知
为票券简化,本公司TR-PASS四人同行3日票及5日票自112年1月1日起(以购票日认定)停止发售,TR- PASS个人3日票及5日票仍持续发售,旅客可依身份别及搭乘人数购买TR-PASS个人票,欢迎多加利用。另为票券优化,本公司TR-PASS自113年10月15日起更改为实名制。
「TR-PASS实名制使用及乘车须知」

使用人透过国营台湾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售票窗口购买TR-PASS时,告知以下事项,接受本服务者视为同意以下条款:

1.同意本公司及提供订票系统、售票系统业者搜集、处理使用人所输入之身分证字号或护照号码,并同意本公司得与户政资料互相勾稽验证。

2.本公司及订票系统、售票系统业者所搜集与处理之个人资料专用于TR-PASS实名制订票、购票等相关票务行为。

3.同意依本公司规定,于购票时提供登载个人身分证明之文件(如身分证、健保卡及护照)。

4.同意本公司将足以识别使用人输入之个人资料印制于车票票面,并做为车票登载资讯之一部分。

5.使用人不同意提供个人资料,本公司得拒绝使用人购买TR-PASS。

6.使用人完成订票或购票后,得请求本公司及提供订票系统、售票系统业者不得搜集、处理、利用其个人资料或请求删除其个人资料。惟已完成交易者应先办理退票后办理。请求后本公司视为行为人不再接受使用实名制订票或购票。

7.旅客购买TR-PASS需出示身分证明文件(如身分证、健保卡、驾照及护照)予窗口售票员办理,并于票面上注记持票人之身分证字号或护照号码,并于本公司查验车票时,一并出示车票及前揭证明文件。如拒绝配合查验车票、车票转让他人、非本人持票乘车者、未带证件、无法识别为本人乘车时,视为无票乘车,依本公司规定补票,并加收百分之五十票款,原票亦不得申请退票。

8.实名制列车乘车票属记名式车票,如旅客遗失车票时,依本公司旅客运送契约第32条第4项及5项规定办理。

9.为维旅客权益及票券正常使用,请确实依「进站及出站持TR-PASS以票面QR-Code过自动闸门」使用,遇使用异常状态,即无进站或出站纪录等情形,请旅客持TR-PASS至车站售票窗口处理,旅客如无法证明起站者,依无票乘车规定办理补票,并得加收乘车区间票价并加收50%。

「TR-PASS一般版使用规定及乘车须知」
  1. 车票总类:【G】个人票(分为3日券及5日券)。
  2. 旅客于有效期限内,得不限区间及次数划座搭乘本公司各级列车,但如果同时段已划座时,除该座位券于发车时间前至售票窗口办理退座外,旅客「不可」于重复时段再使用本票券另外要求划其他班次座位。
  3. 旅客于有效期限内,如未事先至窗口划座,视为不占座搭乘,但普悠玛、太鲁阁列车、自强(EMU3000)、团体列车仍须有座位并划位后始可乘车,惟观光列车、邮轮式列车、实名制列车、专开列车、其他本公司指定列车、本公司「商务车厢」及特等车厢「例如:自强(EMU3000)商务车厢等」,均「不得」凭本票证划座及径行乘车,违者依本公司旅客运送契约无票乘车规定办理。
  4. 旅客于窗口购买本票证时必须「立即」选定「启用日」(含购证日当天起30日内选一天作为启用日),以该「启用日」后连续使用,「不得」跳选日期使用,启用日一经选定后无法更改。例如7月1日购买本公司TR-PASS 3日票,则可选定7月1日至7月30日间任一天作为启用日,启用日后连续3天使用完毕。未于票面有效期限内使用完毕者,逾期即失效。
  5. 旅客于本票券有效期间内划座乘车时,应持「本票券及座位券」一并使用,不得分开使用。若旅客仅持座位券进出站或搭乘列车遇查验票时,需持原票以及与原票上证号相符之证件供站务人员或车长查验,身分不符者依本公司旅客运送契约无票乘车规定办理。
  6. 划座应出示票券及身分证明文件(如身分证及护照)予窗口售票员办理。可使用网路订票资料(未付款状态)至车站窗口划座,但网路线上刷卡付款完成之订票资料、已使用现金或信用卡付款之实体车票、或已取票之行动票证等,不得改使用本票券划座。
  7. 本票券一经售出确认后,有效日期不可变更。因本票券可不限次数及区间使用,自启用日(当天0:00起始)后,除归责于本公司事由或不可抗力因素经站车签证外,不得办理退票作业。
  8. 划座手续完成,座位券即限当日当次车有效。每本TR-PASS每日、每一车次同区间仅限划座一次,同日同时段已划座者,「未」于座位券「乘车时间前」退座时,不得凭同本票券要求重复划座区间,仅得持座位券请车站签证最近一班同等车次不占座搭乘;如遇发售期间公告不得无票乘车的车种(例如普悠玛、太鲁阁列车等),则不适用本条规定。
  9. 旅客如持本票券划座后注销或换票(座位券),应在该座位券票面开车时间前检附未使用座位券及TR-PASS凭证票至车站一起办理,得免收手续费申请办理;但同日同区间或车次以1次为限,第2次换票(座位券)则按全票规定距乘车日天数分阶段收取。
  10. 自本岛海上台风警报发布之日起至解除之日止,若遇台风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旅客预定乘车班次因受台风影响,致列车停驶、不及搭乘,或旅客无法搭乘,经本公司站车人员签证后,得依剩余天数按比例办理退费(退费依购证时价格按天数比例计算)。
  11. 如旅客遗失车票时,依本公司旅客运送契约第32条第4项及5项规定办理。身分不符者,须依章补加收票价。
  12. 本票券一经售出后退票,每本仍需酌收新台币31元退票手续费。最后退票时间为票面启用日之前一日23时59分。如遇特殊情事,符合本公司晚点赔偿规约事项及多日不可抗力事由(例如:天灾)者,旅客不继续旅行者,退证时可免收新台币31元手续费。
  13. 「春节疏运期间」或本公司公告暂停使用期间,本票券暂停使用,且不得要求跨该期间使用,购票时请注意相关使用期限。
  14. 本票券不提供本公司网路订票预定便当服务。
  15. 未尽事宜,依本公司规定及公告事项办理。请详见本官网 TR-PASS使用须知。
贩售车站
  • 台东、关山、池上、玉里、瑞穗、光复、凤林、寿丰、志学、花莲、新城、礁溪、头城、福隆、罗东、宜兰、瑞芳、基隆、七堵、汐止、汐科、南港、松山、台北、万华、板桥、树林、莺歌、桃园、中坜、杨梅、湖口、竹北、新竹、竹南、后龙、通霄、苑里、大甲、沙鹿、苗栗、三义、丰原、台中、新乌日、彰化、员林、田中、二水、斗六、斗南、民雄、嘉义、新营、隆田、善化、永康、台南、冈山、楠梓、新左营、高雄、凤山、屏东、潮州、枋寮等66站。
学生版
本国籍学生
  1. 使用时段:全年可使用
  2. 购票/取票所需资料:
    备注:
    1. 国小学生:学校未发学生证者,持可证明年龄之证件购票(如:户口名簿、健保卡...等)。
    2. 社区大学或空中大学等成人教育学生:需持有效期间之学生证(不含学员授课证明、学分缴费证明、选课证明、学习时数及其余修课及缴费证明等)。
    3. 本国籍海外留学生:持身分证及所就读学校有效期间学生证。
      1. 在学学生:须持经教育部认可之国内学校有效学生证,若为无注册章或免盖注册章者,需出示具有盖有就读学校章戳「在学证明」正本。
      2. 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或新学校入学通知等资料及身分证明即可购票(例如持112年毕业证书,可于112年6月15日至9月15日购买TR-PASS,持111年以前者则不予发售)。
  3. 预售期间:乘车日(含)前3日。 (例如:7月1日可预购7月3日生效之TR-PASS)
    备注:
    1. 旅客持未生效及身分不符之TR-PASS乘车,视同无票乘车,一经查获将依章补加收票价。
    2. 旅客预购TR-PASS时,本人需备妥本公司所规定之指定证件(正本)至本公司指定车站购买,并于乘车时持正本供站车人员查验。
外国籍学生
  1. 使用时段:全年可使用
  2. 购票/取票所需资料:
    备注:
    1. 本案系针对短期来台观光学生旅客发行,即持我国停留签证(拟在中华民国境内作180天以下停留之外籍人士)者可办理,持长期居留证者(拟在中华民国境内作180天以上居留之外籍人士)不得购票。
    1. 外国籍护照 (必备)
    2. 国际学生证(ISIC)(必备)
  3. 预售期间:乘车日(含)前7日。 [例如:7月1日可预购7月7日生效之TR-PASS]
    备注:
    1. 旅客持未生效及身分不符之TR-PASS乘车,视同无票乘车,一经查获将依章补加收票价。
    2. 旅客预购TR-PASS时,本人需备妥本公司所规定之指定证件(正本)至本公司指定车站购买,并于乘车时持正本供站车人员查验。
贩售车站
  • 台东、玉里、寿丰、志学、吉安、花莲、新城、苏澳、罗东、宜兰、礁溪、头城、福隆、瑞芳、基隆、八堵、七堵、汐止、汐科、南港、松山、台北、万华、板桥、树林、山佳、莺歌、桃园、内坜、中坜、埔心、杨梅、湖口、新丰、竹北、新竹、竹南、后龙、通霄、苑里、大甲、沙鹿、苗栗、三义、后里、丰原、潭子、台中、新乌日、彰化、员林、田中、二水、斗六、斗南、大林、民雄、嘉义、新营、隆田、善化、新市、永康、台南、保安、中洲、大湖、路竹、冈山、楠梓、新左营、高雄、凤山、屏东、潮州、枋寮等76站。
售票管道
  • 本票券仅提供上述76站售票窗口购买。
票种/票价
  1. 5 日票 / 599 元
  2. 7 日票 / 799 元
  3. 10 日票 / 1098 元 (仅限外国籍学生购买)
搭乘车种
  • 于票面有效期限内,除观光列车、团体列车、太鲁阁列车、普悠玛列车、3000型自强号及其他本公司指定列车(具专属性及不发售无座票之列车)之外,不限搭乘车种,如搭乘对号列车不另行划座。
加价规定
  • TR-PASS一概不接受加价改乘观光列车、团体列车、太鲁阁列车、普悠玛列车、3000型自强号及其他本公司指定列车(具专属性及不发售无座票之列车)。旅客若需改乘,需另行购票;车上始申请补票者,依无票旅客办理。
注意事项
  1. 于票面有效期限内,除观光列车、团体列车、太鲁阁列车、普悠玛列车、3000型自强号及其他本公司指定列车(具专属性及不发售无座票之列车)之外,不限搭乘车种,如搭乘对号列车不另行划座。
  2. 持本票搭乘自强号及莒光号不予划位乘坐。
  3. 旅途中请随身携带有效期间内学生证件及在学证明(正本)供站、车人员备查。身分不符者,须依章补加收票价。
  4. 有效日期不可变更,惟自本岛海上台风警报发布之日起至解除之日止,若遇台风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旅客预定乘车班次因受台风影响,致列车停驶、不及搭乘,或旅客无法搭乘,经本公司站车人员签证后,得依剩余天数按比例办理退费。 (经加盖起程站当日日期戳章后,当日则不列入退费剩余天数计算。)
  5. 票面记载内容涂改无效,乘车票并予以收回。
  6. 因不限次数及区间使用,本票证一经使用,不得退票。且不适用本公司重号、冷气退费及晚点赔偿办法。
  7. 如旅客遗失车票时,依本公司旅客运送契约第32条第4项及5项规定办理。
  8. 请勿倚靠车门或站、坐车门口,以免发生危险。
  9. 本票券未经使用退费,仍须酌收新台币31元退票手续费。
  10. 其他未尽事宜,依本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详尽规定请洽本公司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