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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规范

壹、依据台铁旅客运送契约第44、45、46、47、48点规定办理

每一旅客随身携带物品其重量及体积限制如下:
  1. 每人最多可携带二件,且不得妨碍其他旅客,并应自行保管及照料。
  2. 每件长度不得超过一百五十公分,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二百二十公分。但轮椅或台铁公告之电动代步车不在此限。婴儿推车经收纳折叠后,符合随身物品尺寸者可携带乘车。
  3. 急救用医疗物品、维持旅客生命必要之维生仪器与设备,应于乘车前向台铁申请同意携带者,不受随身物品尺寸限制。但台铁得视运送能力安排适当车次运送。
  4. 旅客随身携带气球,于进站前应放气后乘车。
  5. 旅客携带危险物品、尸体、尸骨、尸骨灰及腐臭不洁,或其他经政府或台铁公告,对旅客、铁路有危害或骚扰之虞之物品,不得进站乘车。
每一旅客携带宠物限制如下:
  1. 携带猫、狗、兔、鱼虾类等宠物装入长五十五公分、宽四十五公分、高三十八公分以下之宠物箱、袋内,且包装完固、无粪便漏出之虞,放置于座位下得携带乘车。
  2. 前项宠物不包括鸟类、蛇类猛兽及有危害旅客或影响公共卫生之物种等。
  3. 政府部门值勤犬及训练犬、导盲犬、导聋犬、肢体辅助犬或导盲犬、导聋犬、肢体辅助犬专业训练人员于执行训练时带同幼犬,及其他依法令规定得携带者。
旅客携带自行车限制如下:
  1. 旅客将自行车经收纳完整,并置于包装完整,无任一部分裸露之携车袋(不得以其他塑胶袋或物品代替)内,尺寸符合随身物品标准时,得免费携带乘车。但前述之自行车须置于不阻碍走道之空间,或台铁指定之空间。办理物品包裹运送车次者,亦不得置于行李车内。
  2. 旅客携带前项自行车超过随身物品尺寸、或携带无包装或包装不完整之自行车时,应改乘台铁公告之指定班次列车,或至行李房办理讬运。改乘台铁公告之指定班次列车时,应为其自行车支付所乘列车之全票五折票价。

贰、旅客违反前项规定依下列规定办理

  1. 危险物品:强制于最近停靠站下车,并退出车站范围,如属违法物品,并得移送警察机关侦办,票款不予退还。
  2. 非属随身物品种类或超出随身物品种类:于最近停靠站令其下车,并重新办理讬运,或拒绝运送。拒绝运送时,原票按退票规定办理。
  3. 宠物:强制于最近停靠站下车并重新办理讬运,如次一停靠站无法办理讬运时,台铁拒绝运送,原票按退票规定办理。
  4. 自行车:除补收已乘区间之全票票价之违约金外,并终止运送契约,令其于最近之前方停靠站下车,原票按退票规定办理。

办理行包运送业务车站:

基隆、七堵、松山、台北、万华、树林、桃园、中坜、杨梅、湖口、新竹、竹北、竹南、苑里、大甲、清水、沙鹿、苗栗、台中、彰化、员林、田中、二水、林内、斗六、斗南、大林、嘉义、新营、隆田、善化、台南、冈山、楠梓、高雄、凤山、屏东、潮州、林边、瑞芳、双溪、头城、十分、宜兰、罗东、苏澳新、苏澳、东澳、南澳、新城、花莲、寿丰、凤林、光复、瑞穗、玉里、池上、关山、台东。

备注:
  1. 暂停行包运送业务车站:新丰、丰原、吉安、新左营、枋寮等站。
  2. 台北站、高雄站仅办理旅客包裹讬运(凭对号列车乘车票讬运),不办理普通包裹讬运业务。
  3. 车站办理业务项目若有变动,以车站公告为准。
办理机车运送业务车站:

松山、新竹、彰化、员林、嘉义、宜兰、罗东、花莲。

备注:
  1. 机车讬运业务自108年3月1日起全线暂停办理。
行包运送车次 :

行李包裹运送以653、6653、554、501、602、704、701等车次莒光号附挂行李车厢办理运送,运送物以2天到达为原则,讬运人可视实际需要至台铁公司行包办理站行李房申请讬。

备注:
  1. 包裹讬运资讯内规定事项以最新公告版为准,若有未尽事宜,依本公司包裹运送契约及车站相关公告事项办理,如有疑义时,请迳洽车站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