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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資訊

TR-PASS使用須知(113/10/15新制)

最後更新時間:2024/10/15

一般版
TR-PASS 使用規定及須知
為票券簡化,本公司TR-PASS四人同行3日票及5日票自112年1月1日起(以購票日認定)停止發售,TR-PASS個人3日票及5日票仍持續發售,旅客可依身份別及搭乘人數購買TR-PASS個人票,歡迎多加利用。另為票券優化,本公司TR-PASS自113年10月15日起更改為實名制。
「TR-PASS實名制使用及乘車須知」

使用人透過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售票窗口購買TR-PASS時,告知以下事項,接受本服務者視為同意以下條款:

1.同意本公司及提供訂票系統、售票系統業者蒐集、處理使用人所輸入之身分證字號或護照號碼,並同意本公司得與戶政資料互相勾稽驗證。

2.本公司及訂票系統、售票系統業者所蒐集與處理之個人資料專用於TR-PASS實名制訂票、購票等相關票務行為。

3.同意依本公司規定,於購票時提供登載個人身分證明之文件(如身分證、健保卡及護照)。

4.同意本公司將足以識別使用人輸入之個人資料印製於車票票面,並做為車票登載資訊之一部分。

5.使用人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本公司得拒絕使用人購買TR-PASS。

6.使用人完成訂票或購票後,得請求本公司及提供訂票系統、售票系統業者不得蒐集、處理、利用其個人資料或請求刪除其個人資料。惟已完成交易者應先辦理退票後辦理。請求後本公司視為行為人不再接受使用實名制訂票或購票。

7.旅客購買TR-PASS需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健保卡、駕照及護照)予窗口售票員辦理,並於票面上註記持票人之身分證字號或護照號碼,並於本公司查驗車票時,一併出示車票及前揭證明文件。如拒絕配合查驗車票、車票轉讓他人、非本人持票乘車者、未帶證件、無法識別為本人乘車時,視為無票乘車,依本公司規定補票,並加收百分之五十票款,原票亦不得申請退票。

8.實名制列車乘車票屬記名式車票,如旅客遺失車票時,依本公司旅客運送契約第32條第4項及5項規定辦理。

9.為維旅客權益及票券正常使用,請確實依「進站及出站持TR-PASS以票面QR-Code過自動閘門」使用,遇使用異常狀態,即無進站或出站紀錄等情形,請旅客持TR-PASS至車站售票窗口處理,旅客如無法證明起站者,依無票乘車規定辦理補票,並得加收乘車區間票價並加收50%。

「TR-PASS一般版使用規定及乘車須知」
  1. 車票總類:【G】個人票(分為3日券及5日券)。
  2. 旅客於有效期限內,得不限區間及次數劃座搭乘本公司各級列車,但如果同時段已劃座時,除該座位券於發車時間前至售票窗口辦理退座外,旅客「不可」於重複時段再使用本票券另外要求劃其他班次座位。
  3. 旅客於有效期限內,如未事先至窗口劃座,視為不佔座搭乘,但普悠瑪、太魯閣列車、自強(EMU3000)、團體列車仍須有座位並劃位後始可乘車,惟觀光列車、郵輪式列車、實名制列車、專開列車、其他本公司指定列車、本公司「商務車廂」及特等車廂「例如:自強(EMU3000)商務車廂等」,均「不得」憑本票證劃座及逕行乘車,違者依本公司旅客運送契約無票乘車規定辦理。
  4. 旅客於窗口購買本票證時必須「立即」選定「啟用日」(含購證日當天起30日內選一天作為啟用日),以該「啟用日」後連續使用,「不得」跳選日期使用,啟用日一經選定後無法更改。例如7月1日購買本公司TR-PASS 3日票,則可選定7月1日至7月30日間任一天作為啟用日,啟用日後連續3天使用完畢。未於票面有效期限內使用完畢者,逾期即失效。
  5. 旅客於本票券有效期間內劃座乘車時,應持「本票券及座位券」一併使用,不得分開使用。若旅客僅持座位券進出站或搭乘列車遇查驗票時,需持原票以及與原票上證號相符之證件供站務人員或車長查驗,身分不符者依本公司旅客運送契約無票乘車規定辦理。
  6. 劃座應出示票券及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及護照)予窗口售票員辦理。可使用網路訂票資料(未付款狀態)至車站窗口劃座,但網路線上刷卡付款完成之訂票資料、已使用現金或信用卡付款之實體車票、或已取票之行動票證等,不得改使用本票券劃座。
  7. 本票券一經售出確認後,有效日期不可變更。因本票券可不限次數及區間使用,自啟用日(當天0:00起始)後,除歸責於本公司事由或不可抗力因素經站車簽證外,不得辦理退票作業。
  8. 劃座手續完成,座位券即限當日當次車有效。每本TR-PASS每日、每一車次同區間僅限劃座一次,同日同時段已劃座者,「未」於座位券「乘車時間前」退座時,不得憑同本票券要求重複劃座區間,僅得持座位券請車站簽證最近一班同等車次不佔座搭乘;如遇發售期間公告不得無票乘車的車種(例如普悠瑪、太魯閣列車等),則不適用本條規定。
  9. 旅客如持本票券劃座後註銷或換票(座位券),應在該座位券票面開車時間前檢附未使用座位券及TR-PASS憑證票至車站一起辦理,得免收手續費申請辦理;但同日同區間或車次以1次為限,第2次換票(座位券)則按全票規定距乘車日天數分階段收取。
  10. 自本島海上颱風警報發佈之日起至解除之日止,若遇颱風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旅客預定乘車班次因受颱風影響,致列車停駛、不及搭乘,或旅客無法搭乘,經本公司站車人員簽證後,得依剩餘天數按比例辦理退費(退費依購證時價格按天數比例計算)。
  11. 如旅客遺失車票時,依本公司旅客運送契約第32條第4項及5項規定辦理。身分不符者,須依章補加收票價。
  12. 本票券一經售出後退票,每本仍需酌收新臺幣31元退票手續費。最後退票時間為票面啟用日之前一日23時59分。如遇特殊情事,符合本公司晚點賠償規約事項及多日不可抗力事由(例如:天災)者,旅客不繼續旅行者,退證時可免收新臺幣31元手續費。
  13. 「春節疏運期間」或本公司公告暫停使用期間,本票券暫停使用,且不得要求跨該期間使用,購票時請注意相關使用期限。
  14. 本票券不提供本公司網路訂票預定便當服務。
  15. 未盡事宜,依本公司規定及公告事項辦理。請詳見本官網 TR-PASS使用須知。
販售車站
  • 臺東、關山、池上、玉里、瑞穗、光復、鳳林、壽豐、志學、花蓮、新城、礁溪、頭城、福隆、羅東、宜蘭、瑞芳、基隆、七堵、汐止、汐科、南港、松山、台北、萬華、板橋、樹林、鶯歌、桃園、中壢、楊梅、湖口、竹北、新竹、竹南、後龍、通霄、苑里、大甲、沙鹿、苗栗、三義、豐原、台中、新烏日、彰化、員林、田中、二水、斗六、斗南、民雄、嘉義、新營、隆田、善化、永康、台南、岡山、楠梓、新左營、高雄、鳳山、屏東、潮州、枋寮等66站。
學生版
本國籍學生
  1. 使用時段:全年可使用
  2. 購票/取票所需資料:
    備註:
    1. 國小學生:學校未發學生證者,持可證明年齡之證件購票(如:戶口名簿、健保卡...等)。
    2. 社區大學或空中大學等成人教育學生:需持有效期間之學生證(不含學員授課證明、學分繳費證明、選課證明、學習時數及其餘修課及繳費證明等)。
    3. 本國籍海外留學生:持身分證及所就讀學校有效期間學生證。
      1. 在學學生:須持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學校有效學生證,若為無註冊章或免蓋註冊章者,需出示具有蓋有就讀學校章戳「在學證明」正本。
      2. 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持畢業證書或新學校入學通知等資料及身分證明即可購票(例如持112年畢業證書,可於112年6月15日至9月15日購買TR-PASS,持111年以前者則不予發售)。
  3. 預售期間:乘車日(含)前3日。 (例如:7月1日可預購7月3日生效之TR-PASS)
    備註:
    1. 旅客持未生效及身分不符之TR-PASS乘車,視同無票乘車,一經查獲將依章補加收票價。
    2. 旅客預購TR-PASS時,本人需備妥本公司所規定之指定證件(正本)至本公司指定車站購買,並於乘車時持正本供站車人員查驗。
外國籍學生
  1. 使用時段:全年可使用
  2. 購票/取票所需資料:
    備註:
    1. 本案係針對短期來臺觀光學生旅客發行,即持我國停留簽證(擬在中華民國境內作180天以下停留之外籍人士)者可辦理,持長期居留證者(擬在中華民國境內作180天以上居留之外籍人士)不得購票。
    1. 外國籍護照 (必備)
    2. 國際學生證(ISIC)(必備)
  3. 預售期間:乘車日(含)前7日。 [例如:7月1日可預購7月7日生效之TR-PASS]
    備註:
    1. 旅客持未生效及身分不符之TR-PASS乘車,視同無票乘車,一經查獲將依章補加收票價。
    2. 旅客預購TR-PASS時,本人需備妥本公司所規定之指定證件(正本)至本公司指定車站購買,並於乘車時持正本供站車人員查驗。
販售車站
  • 臺東、玉里、壽豐、志學、吉安、花蓮、新城、蘇澳、羅東、宜蘭、礁溪、頭城、福隆、瑞芳、基隆、八堵、七堵、汐止、汐科、南港、松山、臺北、萬華、板橋、樹林、山佳、鶯歌、桃園、內壢、中壢、埔心、楊梅、湖口、新豐、竹北、新竹、竹南、後龍、通霄、苑裡、大甲、沙鹿、苗栗、三義、后里、豐原、潭子、臺中、新烏日、彰化、員林、田中、二水、斗六、斗南、大林、民雄、嘉義、新營、隆田、善化、新市、永康、臺南、保安、中洲、大湖、路竹、岡山、楠梓、新左營、高雄、鳳山、屏東、潮州、枋寮等76站。
售票管道
  • 本票券僅提供上述76站售票窗口購買。
票種/票價
  1. 5 日票 / 599 元
  2. 7 日票 / 799 元
  3. 10 日票 / 1098 元 (僅限外國籍學生購買)
搭乘車種
  • 於票面有效期限內,除觀光列車、團體列車、太魯閣列車、普悠瑪列車、3000型自強號及其他本公司指定列車(具專屬性及不發售無座票之列車)之外,不限搭乘車種,如搭乘對號列車不另行劃座。
加價規定
  • TR-PASS一概不接受加價改乘觀光列車、團體列車、太魯閣列車、普悠瑪列車、3000型自強號及其他本公司指定列車(具專屬性及不發售無座票之列車)。旅客若需改乘,需另行購票;車上始申請補票者,依無票旅客辦理。
注意事項
  1. 於票面有效期限內,除觀光列車、團體列車、太魯閣列車、普悠瑪列車、3000型自強號及其他本公司指定列車(具專屬性及不發售無座票之列車)之外,不限搭乘車種,如搭乘對號列車不另行劃座。
  2. 持本票搭乘自強號及莒光號不予劃位乘坐。
  3. 旅途中請隨身攜帶有效期間內學生證件及在學證明(正本)供站、車人員備查。身分不符者,須依章補加收票價。
  4. 有效日期不可變更,惟自本島海上颱風警報發佈之日起至解除之日止,若遇颱風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旅客預定乘車班次因受颱風影響,致列車停駛、不及搭乘,或旅客無法搭乘,經本公司站車人員簽證後,得依剩餘天數按比例辦理退費。(經加蓋起程站當日日期戳章後,當日則不列入退費剩餘天數計算。)
  5. 票面記載內容塗改無效,乘車票並予以收回。
  6. 因不限次數及區間使用,本票證一經使用,不得退票。且不適用本公司重號、冷氣退費及晚點賠償辦法。
  7. 如旅客遺失車票時,依本公司旅客運送契約第32條第4項及5項規定辦理。
  8. 請勿倚靠車門或站、坐車門口,以免發生危險。
  9. 本票券未經使用退費,仍須酌收新臺幣31元退票手續費。
  10. 其他未盡事宜,依本公司相關規定辦理,詳盡規定請洽本公司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