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1.旅客如為第一次申請乘車變更,不收退票手續費,並於變更後車票上印「換」字與手續費計算基準日。
2.第一次乘車變更後,如再次申請乘車變更或退票時,按車票上所印之基準日收手續費。
本局網路訂票系統,為維護公平原則及避免座位遭浮訂,規定每張身分證號碼一日至多可訂六張單程車票;另為方便旅客安排旅程,同時訂去回程車票時則各可預訂六張。
請檢查您所輸入的身份證號是否與該電腦代碼相應。由於系統中認定的一筆完整的訂票資料包括身份證號及電腦代碼,所以必需檢查您當初訂票所輸入的身份證號與該筆取得的電腦代碼與輸入的訂票資料是否一致。
預訂去回票功能係僅為方便旅客一次訂得去回票所設計,實際上系統仍視為兩個單程車票預訂,故有兩個電腦代號,當在本局或郵局取票時,請向售票服務人員交代該兩個電腦代號欲購買去回票(或於利用網路付款系統付款時選擇去回票)即可,惟仍需符合去回票構成相關規定時方可購得。
若您使用網路付款購票,請分別輸入去、回程電腦代碼進行付款,亦或使用單程票付款功能均可;另查詢付款紀錄時,亦請個別輸入電腦代碼進行查詢。
仍按現行退費標準辦理。
颱風天退票仍維持現行規定。
有關您表示因忘記旅客諮詢案件密碼,以致無法查詢案情處理情形,查該密碼即為您建言所使用的電子郵件信箱。
本局票務系統設計有旅客取消行程或訂票未取票時,該車座會回歸訂票系統再供其他旅客預訂之機制,另列車座位在發售過程中隨時有旅客退、換票的情況,因此座位的情況隨著售票實際情形改變,故有問題所述情形。
台端所詢事項,謹答覆如次:
一、依銓敘部 97 年 3 月 19 日部退一字第 0972917218 號令略以,公營事業機構之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之保險事項,應依勞動基準法第 84 條及公教人員保險法第 2 條規定,一律參加公保。
二、另查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轉投軍人保險公教人員保險年資保留辦法第 3 條規定,被保險人轉任軍人、公務人員或私立學校教職員於其年老依法退職時,得由本人或委託其服務單位向勞保局申請老年給付。
三、台端倘尚有疑問,請洽本局人事室承辦人 (02)23815226 轉 2597 林美桃,將竭誠為您服務。
本局各車站場地出借事宜,北部地區向本局餐旅服務總所供應課洽辦,中部地區向台中餐廳洽辦,南部地區向高雄餐廳洽辦,花東地區向花蓮車勤分部洽辦。
敬請參考 (https://www.railway.gov.tw/tra-tip-web/adr/rent-tender-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