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一、依據本公司旅客運送契約第15點第1項第1款旅客負有確認車票資訊之義務;旅客於售票窗口購、取票時,請務必確認票面資訊無誤後再離開。
二、如發生誤購情事,本公司將依下開方式辦理:
1.車票尚未逾退票期限:
(1)發現後,請即時返回原售票窗口處理;如原售票窗口尚未結帳換班,售票員得協助以「誤售」方式辦理,不需扣收手續費。
(2)發現後,無法返回原售票窗口,或該售票窗口已結帳換班,該票僅得按乘車變更(需符合乘車變更條件)或退票辦理,退票時並另收取退票手續費。
2.車票已逾退票期限:
考量旅客雖負有確認車票資訊之義務,惟如經車站調查非可歸責旅客之誤售,為維護旅客權益,本公司同意以專案受理退票申請,扣除2成手續費後退還剩餘票款。
本公司列車時刻查詢網址為https://www.railway.gov.tw/tra-tip-web/tip/tip001/tip112/gobytime 選擇相關連結並點選資料查詢後,即可獲知相關列車時刻資訊。
有關本公司乘車票之票種別及票價計算原則,請連結至本公司首頁 (網址為 http://www.railway.gov.tw) 後,點選「旅客服務」進入「車票類型與價格」,即可查詢到您所需的相關資訊。
乘車變更(換票)應於當日當次車開車前三十分鐘辦理,逾限者按退票方式辦理,並收取退票手續費。
一、電話語音訂票各地區電話號碼請撥打代表號412-1333(行動電話撥打請加02)提供服務。
二、語音訂票每日開放時間:00:00~24:00。詳情請參閱本公司網站語音訂票操作說明 https://www.railway.gov.tw
孩童票係票種,於成功訂票後再選取即可。
一、依據本公司旅客運送契約第42點,自本島海上颱風警報發佈之日起至解除之日止,旅客預定乘車班次因受颱風影響或旅客無法搭乘者,得申請全額退款。
二、為提供旅客退票之便利性,自113年7月1日起本公司颱風退票免收手續費之條件,辦理方式如下:
1.車票狀態:未使用。
2.退票日:海警發布首日之前一日至車票乘車日起一年內。
3.乘車日判定:
(1)本公司預設本島海上颱風警報均持續3日。
(2)本島海上颱風警報逾3日者,其未預設之天數依旅客運送契約第42點辦理。
三、上開退票通路僅限本公司各車站、官網及台鐵e訂通;非於前述通路退票者,恕無法退還退票手續費。
四、例:○○海上颱風警報於113年7月1日發布
(1)預設海警持續3日:113/7/1-7/3
(2)實際海警共持續5日:113/7/1-7/5
(3)得辦理全額退票或事後申請退還手續費之情境:
*113/6/30退113年7/1-7/5之車票。(海警首日辦理海警期間之退票)
*113/7/1-7/4退113/7/4-7/5之車票。(非預設但為實際海警期間之車票)
(4)需扣收手續費且不得退還之情境:
*113/6/29退113/7/1-7/5之車票。(非海警首日之前一日申請退票)
*113/7/2退113/7/6以後之車票。(非預設或實際海警期間之車票)
*非於本公司車站、官網或台鐵e訂通辦理之退票。
本公司官網及「台鐵e訂通」App提供了訂購「去回」票的功能,旨在方便旅客同時訂購去程及回程車票。然而,系統仍將去程和回程視為兩個獨立的單程車票,因此會產生兩個不同的訂票代碼。在前往車站、多功能自動售票機或超商取票前,請記下去程和回程車票的訂票代碼,以便順利取票。
若使用網路付款購票,請依去、回程訂票代碼分別付款,查詢付款紀錄時,同樣請分別輸入訂票代碼進行查詢。
一、本公司行包辦理站之行李房提供行李暫存服務,但行李規格(含尺寸及重量)不符限制、包裝不完整、危險品、貴重品(價值每公斤超過新臺幣3,000以上之物品)及不宜保管等物品,本公司不受理暫存服務。
二、暫時寄存費每件按體積規格收取不同費用,長、寬、高總合100公分以下核收新臺幣30元(含稅),101~150公分核收新臺幣50元(含稅),151公分以上核收新臺幣70元(含稅)。
三、行李暫存服務受理時間已公告於本公司官網(旅客服務>託運規範>各辦理站營業時間),請旅客多加利用,並建議可洽詢車站確認。
本公司網路訂票系統,為維護公平原則及避免座位遭浮訂,規定每張身分證號碼一日至多可訂六張單程車票;另為方便旅客安排旅程,同時訂去回程車票時則各可預訂六張。